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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研究院微尺度科学与技术学位点2023年招收
第二批“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来源:高研院  作者:高研院  添加时间:2023-05-25 08:05:00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要求,《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南大校发〔2020〕54号)文件精神,依照《高等研究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2023年第二批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2.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

  3.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审核。

  4.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评议、考核小组成员须加强自律,遵守工作纪律和学术、职业道德规范。


   二、招生导师于计划


  1.招生计划:2023年学校下达高研院第二批博士生招生计划2名。

  2.招生导师:高研院博士生导师钟伯文研究员、辛卓研究员为学校2023年第二批博士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导师,具有招生资格。

  3.招生计划安排:钟伯文研究员招收科研经费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1名,辛卓研究员招收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1名。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微尺度科学与技术学位点的专业目录》中的报考条件要求,并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后,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人员方能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不受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的限制,鼓励理、工、医不同学科专业背景的硕士研究生进入交叉学科微尺度科学与技术学位点学习;

  4.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TOEFL≥80分或IELTS≥6分或PETS5≥60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

  6.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具体条件

  1.硕博连读。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硕博连读招生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南昌大学全日制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积极创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排第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在读硕士期间受到任何处分者、课程考试有重修记录者、未向学校交纳应缴的各类费用者,不得参加选拔;

  2.“申请-考核”制。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考核”制招生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

  (2)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

  (3)学位授予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至少一篇所学专业的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具体条件之一,且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二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四、报名程序与材料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7日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gsas.ncu.edu.cn),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先按要求注册用户,再进行报名;注册用户仅对当前批次有效,之前批次报考或注册过的考生仍需重新注册用户),并学院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3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二)报名材料

  申请人须在2023年6月9日前向高等研究院提交如下材料。

  1.《攻读南昌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登记表原件须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内含专家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信息。登记表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4.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不同类别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硕士研究生在读学籍证明相关材料。

  (1)硕博连读申请对象:本科与硕士阶段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硕士研究生证原件与复印件,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

  (2)“申请-考核”制申请对象:分别按以下三类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①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最迟在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②已获硕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③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硕士阶段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7.荣誉证书复印件;

  8.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复印件。

  9.自我评价和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10.攻读南昌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免试政治理论申请表(需本人签名)。

  11.“申请-考核”制申请对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分不同情况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情况材料(硕博连读申请对象不需要提供):

  (1)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并提供硕士论文(附评阅书或评议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三)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5日-6月11日。申请人按相关要求准备好上述报名材料,并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逾期不再接收)交到南昌大学高研院办公室(前湖校区建工楼1109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方式:0791-83969963,13507091841。


   五、资格审核、材料评议及复试名单公示


  (一)资格审核

   高研院资格审核小组按照《高研院招收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要求,2023年6月13日前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确认考生的报考资格。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进入材料评议环节。


  (二)材料评议

  高研院材料评议小组依据《高研院招收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评议实施细则》,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的基本素质、学业水平与科研能力、创新潜质进行综合评议,并给出评分。材料评议的具体指标及分值为基本素质(10分),学业水平与科研能力(60分),创新潜质(30分)。


  (三)评议结果公示

  高研院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和材料评议最终评分,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复试)的名单,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高等研究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六、综合考核(复试)实施办法


  (一)复试时间

  高研院将于2023年6月17日前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高研院将提前向考生公布并通知考生。


  (二)复试比例

  高研院根据本院生源和招生计划的实际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形式。


  (三)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

  高研院结合学位点博士生培养实际,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工作方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复试前在高研院网站上公布。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设置统一的复试形式与内容。

  1.专业笔试:专业英语课和专业基础课两门,笔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

  (1)专业英语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应用能力,主要测试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口语交流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专业基础课笔试为《固态电子学》《功能材料》《微纳米力学》《纳米材料化学》《细胞生物学》等学科试题,考生选择其中一门学科试题作答。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综合面试:高研院组织不少于五名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外国语综合应用水平、专业基础与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综合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每位专家采用百分制独立评分,专家组全部专家的面试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

  1.复试笔试专业英语课、专业基础课、综合面试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60分。复试中有任一科目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规则为:复试成绩=专业英语课笔试成绩×20% +(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40% + 综合面试成绩×60%)× 80%。


   七、录取


  1.录取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录取成绩。

  2.成绩排序:考生复试成绩按考生报考导师分别排序。

  3.确定拟录取名单:高研院领导小组按考生报考导师的分类复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校研究生院审批,同时在高研院网站公示复试成绩与排序,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八、信息公示与考生申诉渠道


  按学校的规定公示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公示与联系办法为:

  1.信息公示渠道:高研院网站(网址:http://ias.ncu.edu.cn)的“通知公告栏”;

  2.考生申诉渠道:高研院办公室地址: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北院建工楼11楼1108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69963。

  3.本实施细则由高研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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